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已被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司法机关可以对逮捕予以变更或解除:1.患有重病者。2.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案件无法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处理。
第7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得依法对其进行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间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嫌疑人.被告人可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总而言之,检察院内部设有反贪局,专门处理渎职案件。
它收到群众举报或报案后,就会启动侦查程序,一旦发现贪污贿赂案件存在且情节严重,就会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证,在有必要时,其还可直接启动侦查程序。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八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