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批捕期间工资的计发方式为: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不计算工龄。公职人员接受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在劳动教养和行政拘留期间,未被开除的,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工龄。到期工资待遇根据所受处分情况相应确定。
《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