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询是指人民法院对银行、信用社等单位对质询或质询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存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保全或执行过程中,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不能支取或转移的强制措施。
法院在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中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而被申请执行人利用这些名义隐藏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可以予以冻结。
如需继续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如需继续冻结,应在冻结期满前向银行、信贷合作社等办理,否则,逾期不执行,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信用合作社等方式,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金额划入申请执行人账户的执行措施。转存可以以冻结为基础,也可直接转存,无需冻结。
法院可以在不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对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和信用社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实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转移存款,不需要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转办手续。信用社在地方必须协助办理,不能因为任何原因而拒绝、推诿,例如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拒不配合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并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