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为人不知道假币而行贿,则构成贿赂罪。若行为人知道贿赂是假币,则属于想像竞合犯和使用假币罪,应当从重处罚,不得并罚。

用伪造的货币贿赂应判刑。实务中,如果行贿者用假币“行贿”,则当贿赂者在对假币不知情时接受受贿者,应以受贿未遂罪论处。

其理由是:假币虽属“物”范畴,无使用价值,行贿者因认识上的错误而接受,故不能构成贿赂,故应论贿赂犯罪未遂。

此种情况下,如果“行贿者”不知道是假币而使用,则为贿赂罪;如果知道是假钱,则“行贿人”是在利用欺骗手段谋求不正当利益,“行贿人”应在行贿罪与使用假币罪之间,择一重罪。

相关法条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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