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234条第1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该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该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严重残疾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蓄意伤害案件,如案发前由于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一怒之下,就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被害人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通过对他人身体实施故意伤害而产生的附带民事赔偿,属于刑法调整的范畴,应当具有惩罚性。
《刑法典》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因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罪犯除依法予以刑事处罚外,还应当根据具体情形判处经济损失。”《刑法典》第37条规定:“在不同情况下,可以训斥或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斗殴事件是影响我国社会治安的一类严重违法案件,我国积极处理此类案件。在有关情况下,对此类违法现象的处理,最多可拘留15天。维持我国社会治安与社会安定,有利于我国居民的身心健康及相关合法权益的合法环境。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