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受贿犯罪立案标准是3万元。依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贿金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贿赂三人以上的;
㈡利用非法收益为贿赂他人;
(三)通过行贿谋求职务晋升,调整的;
(四)对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贿赂、从事非法活动的;
(五)贿赂司法工作人员,影响司法公正;
(六)经济损失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对个人贿赂和单位行贿,在分别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后,常常是分别以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论处。在此基础上,将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相结合,将自然人行贿与单位行贿作为两个不同的罪名,分别对犯罪主体给予不同的惩罚。因此,我们要特别注意,如果单位行贿构成犯罪,则不应认定为行贿罪,而应视为单位行贿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