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子女的抚养权处理如下:
(一)子女不满2岁时,根据有关的司法解释,一般不满2岁的子女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与父亲共同生活:
1.患有顽固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让子女同住的;
2.父母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有抚养条件不相等的义务;
3.由于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能与母亲一起生活。
(二)子女超过2岁且父母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时,法院应平等考虑双方的情况,观察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如果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则可给予优先考虑:
1.已经进行绝育手术或由于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
2.子女长期居住在家中,对女性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没有其他子女,但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长期居住,改变居住环境对女性健康成长有明显不利之处。
如父母双方养育子女的条件相同,则要求子女与他们一起生活,而子女则单独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多年,而爷爷奶奶或爷爷奶奶需要并能够帮助孩子照顾孙辈或外孙子女,可以将孩子的优先条件视为与父亲一起生活或与母亲一起生活。
(三)孩子已经满10岁的情况,如果孩子是10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孩子的生活有争议的,应该考虑到孩子的意见,但是只要双方都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孩子的个人意见才会被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