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证据确凿,当然不构成单位行贿罪。实际上,如果单位没有行贿的意图,而是因为强迫单位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机关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从事公务的人员,不能认定在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贿赂行为。
《刑法》第393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