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协议离婚中,婚前协议规定子女抚养的权利不得违反法律原则,而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只有在离婚时才能确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异后哺乳期间的孩子,应遵循与母亲一起哺乳的原则。哺乳后的孩子,如果双方对抚养问题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提起离婚时,通常会根据离婚时双方的意愿和情况,以子女的最大利益和成长需要为优先,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2.婚前协议属于特殊性质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该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继续有效。因此,若有关抚养权约定的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或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则不影响婚前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当今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都很高,所以在婚前都会对一些棘手的问题达成协议,其实也就是婚前协议,比如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费和抚养费都要写得很清楚,它对于日后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