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提出净身出户,这是双方对夫妻财产共同财产的一种处分,与子女的抚养费不能混为一谈。抚养是父母子女之间一种基本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依照约定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说一方在离婚时净身出户,但现在仍有义务给付孩度子的抚养费至孩子可独立生活的法定条件成立时止,通常是抚养孩子到十八周岁。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