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93条修正后,《刑法》第383条规定:“对于犯贪污罪的,按照情节轻重,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终身监禁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于多次贪污不处理的,按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提起公诉前如实认罪,坦白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情形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不能减刑,假释。
根据《刑法》规定,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