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下列情形给予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
2.尽管未离婚,但夫妻由于感情不和而分居,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
3.未婚且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果已经成年但还在读高中的孩子,父母应该给孩子抚养费。在离婚时,孩子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最高法院有两种情况,分为两种情况:“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以按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支付。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照这一规定,若有一位张先生已与太太离婚,另一位太太养大一女,月薪二千元,可裁定他每月可付400-600元不等。另外,“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的平均收入,
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照此规定,假如有一位从事娱乐行业的王小姐,收入不固定,已经与先生离婚,并生下了一女。儿童抚养费诉讼可根据行业的平均收入确定,如本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文件《05年文化体育娱乐产业年收入》为24000元,那时,她的平均月收入可定为2000元,而由她支付的抚养费可以在每月400-600元之间。根据相关规定,“抚育费应定期发放,有条件者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就是说,每月或者每年都能给,当然如果手中掌握了一大笔钱,一次性给齐,也是没问题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