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军人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所以,人民法院在审理军人离婚案件时,对子女的抚养费问题,

也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判,没有特别的法规。

1.两岁以下的儿童,通常与母亲一起生活。母亲有不适合与孩子一起生活的其他情况(患了严重疾病等)之一的,可以与父亲一起生活;父母双方同意在两个星期内与父亲一起生活,并且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任何不利影响。

2.父亲和母亲都要求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他们一起生活,符合特殊情况的,可以给予优先考虑。

3.父母和母亲在子女方面基本上是一样的,双方都要求子女同住,但是孩子们多年来独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一起生活,而爷爷奶奶或爷爷奶奶需要并能够帮助孩子照顾孙辈或外孙子女,优先考虑孩子在父母或母亲的陪伴下生活的情况。

4.如果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随同母亲的生活发生争执,父母应考虑其意见。

相关法条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