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法律,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异而解除,而不论父母亲或父母亲直接抚养子女,子女仍为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时,须有证据证明有以下情况之一:
1.共同生活子女一方因病重或无能力继续抚养孩子;
2.共同生活的一方不能履行赡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者
3.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和另一方生活在一起,或者他们和孩子一起生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另有抚养能力的;
4.其他正当原因需要变更的;以获得支持。
5.自改变抚养关系规定(1)有正当理由时,可以通知依法起诉。离异后,养育子女的一方并未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存在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另一方以欺骗或抢走子女,以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这类行为属法律所禁止的。通知其依法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变更抚养关系。
(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以通知法律代理人依法提起诉讼。由一方抚养的子女,由于各种原因,例如,受到歧视.虐待等,而自己躲藏在另一方家中,并明确表示不愿再与被扶养人共处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为起诉,并请求人民法院改变对子女的抚养关系。
(3)无正当理由时,应将子女说服教育。无正当理由抢走或欺骗儿童时,要对其进行劝说教育,说服教育后仍然不能送回子女,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这一强制措施所针对的不是孩子,而是抢走或欺骗了孩子的当事人。如因违反法律规定,对子女有虐待、遗弃、犯罪等行为,致使子女监护权被剥夺或受到限制,则难以重新获得抚养权。因此当你准备变更你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建议你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让他们给你提供你要回孩子抚养权的最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