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婚姻法》的有关司法解释,父母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当事人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2.目前司法实践中,在哺乳期间的孩子,原则上应由母亲抚养,如果父母条件好,母亲同意,也可以由父亲抚养。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子女,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一方把未成年的孩子送去领养,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3."非婚生儿童与婚生享有同等权利,任何人都不应受到伤害和歧视。"因此,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对婚生子女没有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