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离婚后的男女在抚养孩子方面基本上是一样的,双方都要求子女同住,如有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而爷爷奶奶或爷爷奶奶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辈或外孙子女的情况,优先考虑孩子在父母或母亲的陪伴下生活的情况。
事实上,分居的父母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常常陷入僵局和僵局。在这个时候,双方都想要子女的抚养权,那么只有法庭才能裁决。而且对父母来说,搜集有关证据来证明他们比对方有更好的抚养条件非常重要,到底这种抚养权证据究竟如何收集?大多数情况下都有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在这个时候,最好雇佣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师,因为婚姻律师一般不会考虑你为了什么理由要求子女抚养权,而只是考虑如何实现委托人的目的。在此就子女抚养权取得证据的争取问题提请你注意如下: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证据证明。离异案件中夫妻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程度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者的思想素质,会直接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所以,获得这方面的证据,就显得更为重要。
㈡双方家长基本条件的证据证明。许多情况下,尤其对学龄前儿童来说,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父母带。所以,孩子以前的生活环境,再加上长时间带孩子的家长的看法和身体状况,往往也是影响子女抚养权的重要方面。
㈢就儿童生活环境进行取证。离婚案中子女教育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若双方离婚,但其中一方离学校比较近,或者是居住小区成熟,对子女入学,生活最有利,当然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也会更大。
㈣儿童的意见是非常重要的。十岁以上的孩子对离婚的意义和后果一般都很清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法庭会仔细倾听十岁以上儿童的意见。离异前或离婚期间,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让子女愿意随心所欲地养育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