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和受贿罪是指行贿者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借民间借贷的形式进行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它的特征是,具有开放性、长期性。公开,是指行贿者和受贿者之间不再以秘密的方式交付财物,往往是开门见山,公开交易。长效性,表现为行受贿赂双方相互利用,已不再是一己、一时之利的贿赂贿赂,而是寻求彼此间长期、稳定的权势交易关系。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