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一般贿赂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为获取不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严重的,没收财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应从贿赂的数额.手段.数量.数量.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几个方面加以考察。通常是指为了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不断行贿,屡教不改的;为了销售假货而行贿,造成严重后果的销售假货;诈骗行贿罪;行贿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贿赂手段或结果涉及其他多种犯罪的;以国家文物贿赂,如优抚.救济.扶贫.教育等专项专用款物行贿,并以党费.贿赂;行贿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或特别重大损失的;司法机关追诉时,拒绝承担犯罪、伪造.隐藏.毁灭证据,和受贿的人建立攻守同盟。在被追诉之前,对行贿人主动交待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它是对受贿人自首的特殊规定。在自首方面,该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罪犯,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予处罚。考虑到贿赂犯罪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取证难度较大,而行贿与受贿相对应,紧密相关,贿赂行为,实质上是对行贿者的一次检举,是一种立功表现,因此,为了分裂罪犯,对受贿罪严惩,实行惩治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该条第2款规定,行贿者在被追诉之前,主动向行贿者索贿,有权减轻或免除处罚。它是对行贿者自首的专门规定,是对我国自首制度的重要补充。【法律依据:《刑法典》第318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属受贿犯罪。因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向国家工作人员发放回扣,并以贿赂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受到敲诈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未取得不正当利益,不构成行贿。第319条对于犯有行贿罪的人,对犯有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贿赂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五年至十年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或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者,处以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被追诉之前,行贿人对贿赂行为主动交待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在这些案件中,犯罪比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第390条【单位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财物的,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收取费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