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第一审案件的拘留期为一个月,最晚不超过一个半月。符合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检察机关提出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法院对二审案件的拘留期限为1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有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说到这里,相信你们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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