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抚养费用的数额应考虑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求;②父母负担能力;③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离异后,父亲/母亲不愿与子女共同生活,依收入情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每月总收入的20%-30%为养育费。抚养两个以上的孩子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在此,月工资总额是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以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②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①按当年的收入或该行业的年平均收入确定抚育费的数额。通常参考《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额参照标准》确定的年平均人均收入、年平均生活费用计算。③特殊情况下,如果孩子长期患病,或者孩子有残疾,可以适当增加。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