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金不得少缴。社会保险费的多少是计生局(委)决定的,不得少交。该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仅仅审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行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一般而言,并不涉及社会抚养费的具体金额,除非明显数额显失公道的人民法院予以更改,一般不作更改,法理上,司法不干涉行政是其体现。夫妇二人分别以所在县(市)、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所在地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缴纳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基数者,另外,超出金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也应增加。超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社会抚养费按超生一个孩子的社会抚养费乘以超生子女数计算。未经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孩子或违反《条例》规定的间隔年不满的,对当事人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社会抚养费。避重就轻、非法领养子女的,依照《计划生育条例》处理。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