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分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肯定留有案底,即一般所称的“前科劣迹”,因为行政拘留实际上就是一种已经可以认定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违法乱纪的处罚,因此一定要留下案底,记入档案。对违法者处以行政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是调查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手段,刑期通常为三天,对于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在流窜作案时,可将其羁押延长至三十天(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六十九条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在羁押期间执行,
侦查如认为犯罪证据确凿,应保送检察院批准。对证据不足或情节明显并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根据具体情况,也可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在被刑事拘留之后还可能出现案件底(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但还是有一条路可以走,所以不可能留下一个案子的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