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中,母亲死了,子女的抚养权归父亲。但是,能够负担得起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未成年的孙儿女,父母已去世,或者父母无力抚养,可以要求赡养孙儿。此外,姐姐、兄弟姊妹,对于父母已去世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姐妹,亦可主张扶养义务。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负有扶养义务。如果父母未能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的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孩子,则有权向父母支付抚养费。未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有权要求子女支付抚养费。严禁溺婴、弃婴及其他致残婴儿。第28条外公、外公、有经济能力的孙辈、外孙辈、父母已去世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辈,有抚养义务。孙子女,外孙,对于孩子已经死了或者孩子无法抚养的祖父母,爷爷奶奶,有赡养义务。第29条有能力抚养子女的兄弟姐妹,对其父母已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有扶养义务。兄弟姊妹由兄长扶养长大,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妹,有扶养的义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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