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支付但拒绝支付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其直接后果是:县级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由政府职能部门予以切实维护。所以,无论何时,地方计生行政部门一旦查明违法生育一方的违法生育子女行为,查证后,就可以作出行政征收决定。但作为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也必须承担违法生育责任,履行法律义务,支付社会抚养费。如不服,计生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