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为此,《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内容包括:1、处理权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2、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3、承担一定的义务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夫妻续存期间的财产才能作为共同财产来进行处理,而对于房子一般在婚前购买的都是属于个人的财产,除非加上属于自己的名字,才能以共同的财产来进行获得,但此事就一定要双方协商好才能更好的办理。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