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支付人因违法犯罪而被收监改造或接受劳动教养,丧失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是在恢复人身自由后,在获得资金的情况下,仍然应当按照原约定或者判决给付。
直系子女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一个或全部子女赡养费。因此,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金额可以相对地减少。但是继父或继母不愿意抚养的,对其生父或生母的赔偿金额不得降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