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别人的钱不主动以合理的方式进行归还给失主,而是把捡到的钱当作自己的财物,如果所涉数额较大且未打算归还的严重行为属于非法占有,从法律上讲,这属于侵占罪,属于犯罪。
根据《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