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报案,须提供报案材料,加盖公章。2.了解情况的人就案件的真实情况。3.举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犯罪嫌疑人为本单位员工的相一关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合同.任命书.薪金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4.所涉发票.收据.财务帐册.领(用)款凭单.银行借款证明.物品清单.出库.提单等原件及复印件。5.嫌疑犯的签名(伪造签名)或所用印章的原件和副本。6.嫌疑犯在与犯罪有关的职位.所承担责任的证据。7.本罪起始点:5000-10000元。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