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抚养费用的数额应考虑下列三个方面:
①儿童的实际需求;
②双亲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离异后,不与其子女共同生活的父亲/母亲按收入情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一般可达到每月总收入的20%-30%。抚养两个以上的孩子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
在此,月工资总额是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以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
②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①按当年的收入或该行业的年平均收入确定抚育费的数额。
通常参考《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额参照标准》确定的年平均人均收入、年平均生活费用计算。
③特殊情况下,如果孩子长期患病,或者孩子有残疾,可以适当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