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是按房产证面积计算的,但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地方政府需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当地状况的补偿安置政策,来进行科学合理的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以兼顾社会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的需要。如在某些地方,在住补偿中低于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可享优惠待遇,在这样的情况下才按户口人数的计算。 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有的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因此按户口补偿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项目中。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