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4岁以下的儿童,无论所犯罪行如何,不论他们犯下何种罪行,均不负刑事责任。在我国刑法中,一般的刑事责任年龄限制是16岁以上的人,也就是说,凡16岁以上的人,犯有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罪行,都应负刑事责任。即是说,已经满16岁的人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对未满16岁的儿童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监护人对其进行管教,必要时,也可由政府收容。已经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在量刑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