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对其造成伤害或歧视。如果生或母亲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应承担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费用,直到孩子能够独立生活。“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按婚生子女的规定处理。
离异后哺乳期间的孩子,应按照与哺乳母亲一起抚养原则。哺乳后的孩子,如果双方对抚养问题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父母和母亲都要求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如果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给予优先照顾:
(1)为了进行绝育手术或由于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
(2)子女随生活时间延长,生活环境的改变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没有其他子女,但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父亲和母亲在很大程度上一样地抚养孩子,双方都要求孩子同住,但是孩子独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生活很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孩子照看孙辈或外孙子女,可以将孩子与父母一起生活作为优先条件加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换子女的,可以准许。
高级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等角度,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两岁以下的儿童,通常与母亲一起生活。母亲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与父亲一起生活:
(1)患有顽固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让子女同住的;
(2)父母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有抚养条件不相等的义务;
(3)由于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能与母亲一起生活。
2.父母双方同意不满两岁的孩子与父亲一起生活,并且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法律上虽不支持同居关系,但在现实生活中确是客观存在的,因此自身需要明确具体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自己的操作失误,这样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有合法的依据,但更重要的是其自身利益的保障需要一个有效的过程,从而保证其合法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