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证明书和土地证是房屋所有人持有该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二者密不可分,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屋所有者不具有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当土地被他人侵占时,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买了房不及时办理土地证,就会有很大的风险:尽管房产证是自己拿的,但是土地的使用权不属于自己,有的单位可以将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人、产权证书不齐的,不得上市交易。据悉,目前在许多地区,房屋无土地证不影响上市交易。不过,虽然无土地证并不影响业主对房屋的使用,但依照民法中有关规定,未来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不齐时,不得进行上市交易。此外,今后若遇到房屋损毁或拆迁的情况,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应分为二份,因此补偿部分难以保证。所以,尽管我国没有规定土地使用证的转让时间必须变更,但如果土地使用证名称不改名会带来很大的风险,建议当事人还是改名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