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不作特别规定,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但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房产是赠与夫妻一方的,那么父母赠与的财产归受赠者一方,因而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当然,以上这些都是以当事人未达成协议为前提的,如果夫妻对父母赠与的财产另有约定,则该财产将不再适用法定条件。父母亲给予的房屋,即父母给予孩子的赠与。给予行为可以发生在婚姻之前,也可以发生在婚姻之后。并且在结婚前赠送房屋,通常被看作是对自己孩子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父母表示是赠与双方,那么就可以按共同财产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