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平均分割,以下几种财产有其特殊的分割规则,具体地说:1.夫妻分割共有财产之股份.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时,如果谈判失败或按市场价格分配有困难,人民法院可以按数量进行分配。2.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另一方非该公司股东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1)夫妻双方同意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配偶;多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夫妻双方就出资比例、出资比例、转让价格等事宜达成一致后,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多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所转让的出资进行分割。多数股东对转让表示反对,或不愿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且其配偶可成为该公司股东。3.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属于该企业合伙人,配偶双方同意将其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对方时,在下列情况下分别处理: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夫妻双方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且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3)从转让中获得的财产可以分割;(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或行使优先受让权,但是,如果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返还一部分财产,则可以分割已返还的财产;(4)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并且对其退伙或返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同同意转让。根据法律,夫妻双方均有伴侣。4.夫妻双方以一方名义投资建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在下列情况下,应分别处理: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后,被收购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赔偿;(2)双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应在双方竞标的基础上,被收购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都不愿经营企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办理。5.婚前由一方承租,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产权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为夫妻共同财产。6.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孩子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除外。一方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总之,根据夫妻财产分割离婚财产的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在分割离婚财产时,若离婚财产无法经协议分割,则可通过诉讼方式分割财产,严重者应聘请律师,而且还包括败诉一方的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