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购买汽车,是夫妻之间以夫妻关系存续而取得的财产,无例外约定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下列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夫妻共同拥有:(1)工资、奖金、(2)生产、营业收入;(3)知识产权收益;(4)继承或捐赠所得财产;但是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所规定的只属于夫或配偶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有财产。配偶共有财产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物、继承财产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部分的规定,(1)婚姻共有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确认的,或者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经结婚多年,经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或经营,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退役人员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居住时间较长,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3)夫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以及当年无收入养殖的收入,用于种植专业的资金;(4)结婚登记后由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和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