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非为了子女的利益,监护人不得处置子女的财产;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或侵犯孩子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责任;给子女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法院可根据有关人员或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3.法律基础:《民法典》(2009修正案)第18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义务,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得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在此基础上,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义务,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得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对监护人未履行监护义务或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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