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计生条例》规定,如果公民不符合生育孩子,就必须支付社会抚养费,也就是俗语所说的“超生罚款”。这一规定在修法期间被保留下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新的《计生法》明确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新的法律将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法律将该条款修改为:“在国家倡导夫妇有一个孩子,且自愿终生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国家还会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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