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保释:(一)可处以管制,附加刑可以单独或单独适用;㈡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会因取保候审而发生社会危险;(三)患有严重疾病,在生活中无法自立,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而不引起社会危险的;4)羁押期满,此案还没有结案,必须采取取保候审。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后,可否保释?公安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并及时向人民检察院报告。对应当继续侦查、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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