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条劳工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可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否有权解雇雇员?(一)在试用期内,雇主有权解除雇佣合同,(二)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三)严重违反雇主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弄虚作假,使用人单位遭受重大损失的;㈣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产生严重影响,也可以是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监视居住适用条件如何?(一)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其目的是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不能提出担保人,也不能支付保证金,因此在客观上无法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并可对其采取监视居住。(二)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监测居住者: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正在给自己婴儿喂奶的妇女;3.无自理能力者的唯一扶养人;4.羁押期满,此案未结案,需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对于监视居住是否采取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由于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对在公司中监视员工以后的相关处理态度,但从实际操作来看,这种被辞退的可能性很大。尽管被监视居住者并不能完全代表当事人的犯罪,但这种可能性是很大的,因为我们的司法机关不会毫无理由地对任何公民实施这种强制监视居住措施。扩展阅读:监视居住后还会被判刑吗监视居住后是否会被拘捕?在监视期间可见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