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取保候审在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虽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候审并不造成社会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外,《刑事诉讼法》第60、65、69、74和75条以及公共安全部的规章、《检察院刑事审理规则》《最高法院刑诉法解释》,并就某些特殊情况下的取保候审问题作了规定,即1.应当逮捕,但患有重病者,得保释。2.应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可获得保释。3.对被羁押的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4.在提请逮捕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5.移送起诉后,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在刑事诉讼程序法规定的侦查期限、审查起诉期限、初审期限、初审期限内,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取保候审。7.持有有效护照和可出境以逃避侦查的有效出入境证件,但无需逮捕,可保释。我们的法律并未规定要多久才能实行刑事拘留,因此,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实行取保候审。关于能否被批准,还要看公安部门的审核。与此同时,带来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您。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