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国,只有检察院才能拥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了法院决定逮捕或检察机关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之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2.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1)疑犯应接受讯问:(1)疑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2)疑犯要求向检察机关交代;(3)侦查活动可能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时,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请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3.对嫌疑人.被告人的逮捕,应由公安机关执行。实施逮捕的人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拘留者出示逮捕令,并命令被拘留者在拘捕令上签字(盖章)或按手印。警察(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者,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押后3天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例外情况下,提请审批权的期限可延长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到30日。在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通知后,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法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总之,公职人员被检察院批捕的,基本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这样的话,单位一般会停止发放工资,酌情开除公职。批准后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搜集有关证据。案件基本查明后,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处理,这样,法庭就会根据刑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审判。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