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进一步规定了与贪污受贿有关的量刑数额。1.受贿数额较大标准,30000-200000元;2.受贿罪中数额巨大的标准,200000-3000000元;3.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3000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