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刑事拘留?在刑事诉讼中,羁押是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暂时剥夺自由的强制手段。在我国,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措施,是一种通常由公安机关实施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一般是几天的刑事拘留?我们将为你详细解析。一、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对罪犯的羁押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羁押对象为在押人员或重大嫌疑人。目前的犯罪,就是犯罪嫌疑人,而重大嫌疑人则是指有重大犯罪嫌疑的证据。二是一种法定的紧急情形。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刑事拘留多久,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羁押3天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如有特殊情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1-4个工作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犯,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法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应当继续侦查、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或者监视居住。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案件的在押人员,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天内作出决定。特别情况下,对逮捕的决定,可延长1日至4日。不必拘捕的,应立即释放。对应当继续侦查、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或者监视居住。可见,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措施,它是针对可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一般适用于14号拘押期限,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等,则可拘留3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