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项暂时限制个人自由的措施,刑事拘留不是惩罚措施,刑事拘留也有时限。许多人想知道,刑事拘留期间能否被探访。下一步,小编将在下文为大家解答刑事拘留可否探访的问题。一、刑事拘留的期限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羁押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以及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间的总和。对于被拘留者认为需要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羁押3天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如有特殊情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1-4个工作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犯,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法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应当继续侦查、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或者监视居住。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案件的在押人员,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天内作出决定。特别情况下,对逮捕的决定,可延长1日至4日。不必拘捕的,应立即释放。对应当继续侦查、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或者监视居住。刑事拘留所可否探访期间,除委托律师会见外,其他人员不得探访,但可以送交生活用品和生活费。家庭成员只需等待案件的判决和生效,方可探访。被公安机关扣留的犯罪嫌疑人,分三个阶段:立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这三个阶段的亲属都无法探视嫌疑犯,必须等到案件判决生效后再去探视。并且从立案侦查阶段起,可以委托律师。在调查过程中,辩护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及案件的相关情况并提出意见。这样也是在刑法修改后,提早律师介入案件的时间,对犯罪嫌疑人是有利的。从总体上看,刑事拘留期间是可以探视的,不过,只是规定只有委托律师才能探视,家属也不得探访。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