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与抚养权可以分离。
孩子抚养权
1.根据《婚姻法》的36条和37条中提出的原则,对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证子女合法权益等角度出发,妥善解决父母双方的抚养权、抚养权等问题。
2.一般来说,女方在产后一年之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如果分娩一年后离婚,哺乳期内的子女,则按照与哺乳期母亲一起抚养的原则。
4.哺乳后的子女,如果双方无法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5.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户口问题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入迁出的,当地公安派出所应根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法院的判决或调解处理。
2.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意上交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劝说无效,可以按判决或调解书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日期和理由。
(二)申报立户.分户.并户。
1.一家人的公民由于结婚.经济上独立.居住等原因停止共同生活的,必须另外申请分户。
2.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1)申请提交家庭的书面报告;
(2)原家庭户口簿;
(3)新家庭成员名单和地址;
(4)房屋证明书(不动产证明书)或单位.居住(村)委会证明。
由分户公安分局管理户政的部门(公安分局辖区派出所)当场办理。按照规定交“户口簿”工本费10元。
3.可以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分户建立户口:
(1)子女为成年且迁出另一方;
(2)居住在合法自有的住宅用途房产中,且住宅具有标准的门牌地址;
(3)在该地址中没有另一个人居住;
(4)除特殊情况外,具有夫妻关系的只能立一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