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患有恶性传染疾病,或者有其他严重的疾病,影响孩子的成长。其次,女方长期不回家,不履行抚养义务。三是对男方进行了绝育手术,或者是丧失生育能力。四是男方年龄偏大,再婚的可能性不大,而女方则处于一个良好的生育期。五是女性有不良嗜好或其它品质问题,可能对孩子产生影响。六是女方收入较低,工作不稳定,无固定住处。根据婚姻法,夫妻在哺乳后,二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发生纠纷,人民法院一般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结合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而言,谁具有以上所述优越条件,就是谁优先获得抚养权。现代社会中,子女抚养权一直是离婚当事人争论不休的话题,但也有许多案件,夫妻双方都不想要子女抚养权,即使签署某种协议,放弃子女抚养权,这类协议没有法律效力,也不能得到法律承认,因为抚养权基本上是一项法律义务。扩展阅读:两个子女离婚抚养权如何判定变更抚养权协议变更需要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