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能否同时兼顾刑事拘留时间和治安拘留时间的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处理。在治安案件转到刑事案件时,按照公安部法制局《关于行政案件转到刑事案件审理后原行政案件处理办法的规定》。

回复指出,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时,发现涉嫌犯罪的,如已对行政案件作出处罚决定,应先撤消行政处罚,再将其转为刑事案件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61条所规定的刑事拘留条件。

对嫌疑犯可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安全拘留所与刑事拘留所的性质不同,治安拘留所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所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

在程序法中,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继续危害社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一种强制措施。不得将治安拘留时间与刑事拘留时间挂钩。在刑事案件转到治安案件时,按照公安部关于刑事拘留时间可否折抵治安拘留时间有关问题的规定。

确定,如果依法对犯罪人实施刑事拘留的行为和被治安拘留的行为是相同的,其刑事拘留时间应当折抵治安拘留时间。但是,已经超过了治安拘留期限的刑事拘留,就不再给予治安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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