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离异时,离异子女抚养标准要考虑哪些因素?一般来说,综合考虑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子女的实际需求,二是养育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支付能力(收入和财产状况)。离异子女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按照上述三项原则协商解决,不可协商的,由法院裁定。裁定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按月度总收入的20~30%判定,对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金额控制在每月800~2000元之间。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2)涉及高收入。如果按以上比例计算高于以上范围的,可以突破以上范围,如无特殊情况,月度平均不超过3000元。(3)针对低收入。如果按以上比例计算,低于以上范围的,如果有较多其他财产,可不按上述比例,按上述比例判决,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大量财产或财产,如抚养者的抚育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及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证子女最低生活标准。(4)不涉及收入。可以用他们的财产对孩子的抚养进行折价。如果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当支付抚养费,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为暂时没有收入就免除他们的义务,应该保证孩子的最低生活标准。(5)在特殊情况下,如子女因严重疾病、出国读书(需经双方同意),可以超出上述幅度判决。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定下来,孩子的离异抚养如何支付?一般情况下,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庭诉讼离婚,在子女抚养这类案件中,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没有条件的,可以按月或者定期支付,也可以按季度或者每年支付。如双方同意,一方可负担全部抚养费,抚养一方显然无法保证子女的费用,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则不予考虑。即便达成上述养育子女的协议,在以后一段时间内,双方经济状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费用确有增加或支付必要时,一方仍可向法院请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期,一般要到孩子十八岁为止;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家长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时,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然承担必要的抚养费。父母亲在履行抚养义务时,并不一定是直接养育子女,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实际上也是能够达到履行义务的目的。一般夫妻离婚时,一方取得抚养权,那么另一方自然要支付抚养费。诚然,离婚后如有必要,抚养费的数额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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