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
配偶一方的财产,也就是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因工伤而支付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等。由于一方工伤赔偿款,是雇主对劳动者身体受伤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也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使用。如果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获得的工伤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则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